设计原则

要学会设计模式,首先要了解设计模式所依托的设计原则:

(1)单一职责原则(SRP原则):一个对象(方法)只做一件事情。 运用的设计模式:代理模式,单例模式,装饰者模式等。

(2)最少知识原则(LKP原则):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。软件实体是一个广义的概念,不仅包括对象,还包括系统,类,模块,函数,变量等。 最少知识原则要求我们在设计程序时,应当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,一个对象应尽可能少的了解其他对象。

运用的设计模式:中介者模式,外观模式等

(3)开闭原则(开放-封闭原则/OCP原则):软件实体(类,模块,函数)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。

运用的设计模式:发布-订阅模式,模板方法模式,策略模式,代理模式,职责链模式等。

(4)里氏转换原则:子类继承父类,单独掉完全可以

(5)依赖倒转原则:引用一个对象,如果它有底层对象,直接调用底层。

(6)合成/聚合复用原则:新的对象应尽可能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,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

(7) 接口隔离原则。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没有使用的接口。有个问题是,JS中没有显式的接口,不过我们有方法绕过。

SOLID设计原则请参考: http://www.infoq.com/cn/news/2014/01/solid-principles-javascrip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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